2017年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11:54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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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塑料托盘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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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,无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提取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:
一、购房
1、购买本地(市区、锡山、惠山及江阴、宜兴)商品房
2、购买本地存量房
3、购买经济适用房
4、购买异地自住住房
5、拆迁购房
6、购买军转房
二、建房
1、自建房屋
三、大修
1、自建住房大修
四、租房提取
1 、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;
2、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(包括江阴、宜兴)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;
3、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,且名下无还贷记录。
五、家庭生活困难
1、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
2、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(如车祸、火灾、意外人身伤害等)
3、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
六、离开本市
七、离、退休
八、出境定居
九、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十、职工被判处刑罚
十一、职工死亡